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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只要再杀一个人就够了


沈晔动身去边疆的那天是正月十五,在学院毕业之后,学生们纷纷各奔了前程,他也不例外。皇帝安排了个帅位令沈晔走马上任。从字面上来看,十分的器重。

        沈晔在学院里没交什么朋友,没有什么人送行,在便宜老爹赏的东西里捡了些用得上的东西,跨上了一匹枣红色的马消失在晨光里。来的悄然去的也悄然,看起来有几分悲壮凄凉。

        苏辙在旁边践行酒祝的就跟祭拜没个两样,看起来还颇为欢快的道:

        “沈大哥,过两月我便去找你。”

        沈晔挂着苦笑,心里暗道这嘴笨的够可以的。最后还是站在旁边的苏皖实在看不下去,一把捂住了亲弟的嘴,挥手打发走了沈晔。

        沈晔马骑的飞快,怀里被塞了一块儿护心镜,苏皖给的。沈晔一看就是满脸的笑意,只是自己察觉不到就是了。

        路上了没什么好玩的事情,一路到军营世态炎凉倒是见识了不少,边境有变诸多富户都往王都的方向迁户,人一走当地的雇农不少没有了生活来源,民间叫苦连天,这样的事情沈晔已经见惯。

        由奢入俭是件颇难的事,这句话显然不是来说沈晔的。沈晔到军营之后该干嘛干嘛,就好像以前的事什么也没发生。毕竟也是上战场厮杀的人这点苦算不得什么。

        边疆看似平安无事,却都陈重兵于边境,分明几十年也没有什么利益冲突,如今关系也每况愈下,局势容不得半点缓和。

        时间大概又相安无事地过了弥足珍贵的三个月。

        三个月里沈晔认识了一个叫陆尧的,这小子看起来文邹邹的,没想到是个实打实的武将。

        说起来又是一桩不打不相识的事情。

        沈晔派过来的时候,安排的是元帅之职位。

        军中质疑声颇多,沈晔并不奇怪。毕竟谁能实打实的相信一个看起来不过还是个小孩的。一军之帅,一军之魂,万万不可马虎。可大家都憋着,为人处世的道理学多了,都知道能少一事便少一事。

        就在军中气氛差到快极点的时候,沈晔抽出晾着许久的刀来,准备杀鸡儆猴。而不巧的是,那一天,陆尧正好撞在了刀口上。

        陆尧是个年轻气盛的,但也是个不马虎的,在营里密切观察了沈晔连练兵都不练,接连五六天散漫饮酒之后,终于下定结论,沈晔此人难以领军。隔天一大早就拖着刀找上了门十分诚恳的半跪行了一个君臣礼道:“还请殿下为江山社稷着想,择一良帅统兵。”

        叫的是殿下,显然是不认沈晔这个元帅的。

        沈晔慢悠悠地擦着怀中的刀,细细地打量着陆尧。不错,一身正气,难得难得,又是哪家养出来的单纯小子。

        此时好事的兵在帐外围了已不少。

        沈晔不是个磨叽的,知道自己不能服人,不过还是不由自主地看了陆尧几眼,军中现在还有这等不违意志忠君报国之人实属难得。

        □□已经腐朽成什么样子了,他是知道的。沈晔一叹,朝中那些个玩弄权术营私结党的大臣真该来边疆组个军打一仗。

        “先文先武,你挑着来。”沈晔拎着刀就站了起来。扶了一把陆尧,他不是重规矩的人,这份忠心他受不起。

        军营里的文武斗跟外界的差不多,只不过这军中的文斗指的是谋略,简单来说就是排兵布阵。

        陆尧显然没想到二世祖一般模样的沈晔会有这么个态度。一军的主帅不是说换就换的,皇权,军权都一一牵连。

        这些陆尧都懂。所以他早晨来的时候已经做好了死谏的准备。无论如何,这疆土一分都不能让出去。

        但当沈晔提刀走出帐门的那一刻,陆尧觉得,似乎,有些冲动了。

        沈晔走出去的那一刻,看着已经围的满满的士兵十分满意的点了点头。扬言道:

        “今日不服我的尽管来,本皇子忙得很,过时不候。一但今日一过不服本帅命令的,按律当斩。”

        一句话将人们放在了相同的地位上,却有摆出了两层的身份。军中不畏权贵的有不少,都是把脑袋系在裤腰带上打仗的,需要震慑来收军心。

        沈晔煞气外放,一开始就镇住了不少人,再加上陆尧败北。一天下来,来武斗的人寥寥无几。倒是不少文斗,不过也没能赢过沈晔。

        黄昏的时候,众将士纷纷撩起袍子半跪行礼,沈晔无聊地打了个哈欠徐徐地落了座,就像是个慵懒的君王。

        陆尧此时拜的心服口服,自己这一番虽说是无用之举了,至少沈晔借此定了军心还没落下个坏名声。若是边疆守得下来,自己的前程不要也罢。

        想起来一叹正要禀报回帐,绝出乎意料的被点了名。

        “以后,陆尧便是军中副帅,当然心存不满的,也可挑战。”陆尧一时不知所措,沈晔这话,既给了机会,又给了试炼。

        沈晔戏谑的笑了笑,环顾一周看了看竟还有不知悔改懒懒散散的蠢货。

        他也不恼,旋即手里的刀一用力钉在了地上,入土三分。

        “当然,以后要是还有人懈怠,有违军令者,本帅倒不介意请你喝两杯践行酒。随时恭候。”

        “是,吾等谨听元帅号令!”

        玄慎在密室里独酌,旧事的史书翻的都要稀烂。

        照常理来说,六水一行人已经入了沈晔的梦。

        他的眼里有些闪烁。一种活了数万年的沧桑。谁也看不透一个朝代的兴衰。

        其实现如今回想起来似乎是天要亡一个国。

        中,原的两个大国,宋与魏。数百年来的老对头,边疆大大小小的战役从未停下来过,但到底都是底蕴相当,谁也不敢轻举妄动。

        那时还没有□□,两国瓜分中原。

        这样的局势直到三年前魏国君殁,传闻中文弱无谋的次子在封地突然起事。集结了数十万大军,弑兄即位,以雷霆手段整合了全国的兵将,即刻挥师南下进攻宋国。

        恰逢大旱,宋国又突发瘟疫,士气本就萎靡,被魏军打了个措手不及,不到一月就失了两座城池。

        山河破碎,天灾泛滥,民不聊生,一时间,宋国境内人心惶惶。被这突如其来的天灾人祸一激,昏庸了大半辈子的宋国国君头一明白过来,这次魏国是玩真的,而且人家还占了天时人和的优势。要保住这国君之位,只剩割地求和这一条路。

        于是派了使者火速前往,只是没料想使者到了魏国营帐被三言两语就策了反,带着魏军里应外合又破了一城。

        军报以八百里加急的速度传到宫闱深处时,携风雨之势来的几十万魏国大军已在新主的带领下站在了魏王城外的济水河畔,将偌大的王都围了一圈又一圈。

        宋国君也是个没用的,被这突如其来的消息砸的惴惴然,又气又怕,一怒之下竟大病不起,不到三日就咽了气。留下个烂摊子给满朝文武。

        好在虽然前国君昏庸无能,但待大臣极好,除了被前魏国国君抢了小老婆而叛国投敌的使臣,满朝文武基本上都忠心耿耿又深谙为官之道。极具效率的扶前宋国公独子上位,纷纷联名上书打算以死殉国,极有骨气的调遣将士打算死战到底,把刚即位打算降国保民的宋国国君感动的一塌糊涂,一咬牙,把刚写好的降书撕的粉碎。

        好在宋国总算还占了地利之势,一攻一守,一时间谁都没有办法。

        僵局维持了一个多月之后。城内安插的密探成功烧了宋国所剩不多的粮草,加上瘟疫横行,王都中又平添许多死伤。没几日,魏国国君觉得已耗的差不多,一声令下,浩浩荡荡的军队开始攻城,没有什么久攻不下的戏码,甚至比意料之中的还要顺利,势如破竹,犹有神助。

        宋城迎风招展的帅旗被飞溅的血染成了红旗,硬生生的折断,陷进了土里,守卫国土的将士们一个个倒下,战斗到最后-刻,没有一个人缴械降敌,背叛生他们养他们的故土。

        云,乌泱泱的压了过来,久旱的天仿佛一下子动容,大雨滂沱而至,伴着骇人的电闪雷鸣。

        城最后还是被攻破了,百姓所剩无几,官员大多还是不从。

        于是魏王下令,屠城,一天一夜,没人能逃得过,妇孺垂髫都死在了刽子手挥舞的屠刀下。

        血流成河,骨堆成山,说是人间地狱也不为过。

        于是这场国破的闹剧只剩下两个人负隅顽抗的戏份。

        一人护心镜已破碎不堪,腹部中箭,血流不止,战袍已成了绛红色,大大小小的伤口遍布全身,有轻的,也有致命的。男子半支着剑勉强站着,满脸的血迹,分不清是别人的还是自己的,狼狈的样子,身上的戾气仍是一-丝不减,像一头蛰伏的猛虎。陆时清,大宋最年轻的将军,岂能没几分本事。

        不施粉黛的女子,十三四岁的样子,却像从画上拓下来般动人,面色憔悴,白衣飘飘,发髻高高挽起。

        没人认出女子的身份,她手执长剑将男子紧紧护在身后,细细端详容貌,竟与那刚即位的宋王有些相似。

        世人都没有想到,大宋的江山都交到了一个女人身上。

        魏营派出的刺客,剑锋所向,是敌国的人。奉的是魏王口谕,生擒,他亲自处决。

        秋风和煦,浮云逐风。大雨之后,朗照的国土,难得有了生机,济水河畔大片大片的曼珠沙华开了,把一层又一层的白骨盖得严严实实,风一抚,荡起火红的浪涛,妖异的红色,犹如的阎王的大红请帖,是要命的玩意儿。

        士兵齐齐散开,走出一华服男子,是魏王。很俊朗的一张脸,却被一道伤疤贯穿,只能说是不难看,举手投足尽是帝王气度。

        “”半响,他木讷的开口,戾气被掩盖的干干净净,换上了笑脸。

        “你现在满意了吧!”勉强站着的将军冷笑着看着魏王。

        魏王不答话,一句话翻来覆去斟酌了很多遍,笑容僵在了脸上,叹了一声。

        “玄慎,我也是迫不得已。”

        “天道,让我们亡。”

        一剑亲手刺了下去,血溅了一身一脸。都说红颜祸国,可哪个君王是傻的,会让女人坏了自己的大好江山。只不过苟延残喘的借口,在历史的薄纸上给自己找个人分担罢了。

        乍起的风再也找不到当年的影子,也不再似当年的那般温柔,直愣愣的把光抛到空气里,搅拌着,最后变成漆黑混沌的一片。

        曼珠沙华荡着妖异的绛红色,像是传说黄泉归途中接引死者的彼岸花。

        一道红色身影踏血而来,白发在风中飘摇,手里闪着暗红色光的剑。一名女子一身的伤疤,空洞无神的眼,看起来不像一个人,倒是像一把刀。煞气卷了过来,杀戮开始。

        玄慎倒在了地上,他的国,他的家,他的……,他看了一眼为了护他倒地的女子,像是在豁出命的大笑,笑这苍天,苍天无眼。

        眼里的世界在慢慢崩塌,天裂了一道缝。玄慎想原来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神啊,可为什么从不管人间的苦难。他的眼里有些悲痛。

        红衣女子并没有杀他,她俯身坐在他旁边认认真真看着天,像是过来对坐的老友。

        “你说他们该死吗?”如兵器一般冷硬的语气里有一丝疑惑。

        “我希望他们都死!”玄慎答的咬牙切齿,将死之人本该心有慈悲,而他一身的愤恨。

        “我也是。”

        女子站起来走了,慢慢消失在如火的黄昏里。天空的裂缝越来越大,天将倾,万物休想独活。

        玄慎无力地躺在地上,一地的尸骸,染血的长剑,刺目的白,诡异的红,让人想起老人们茶余饭后常说的那个故事。

        玄慎一睁眼便是万年之后,这时这片疆土叫做□□。人世尚好,仙人不知所踪。

        有人问他,你愿意结束这一切嘛?

        只要再杀一个人,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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