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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八章 狂风暴雨 8


  如果仅掏蛇仔一人独行,相信他不会发觉不了有人跟踪。可是,人生没有如果这两个字,掏蛇仔的身后跟着六名亡命徒,杂乱的脚步,和多人的喘息,影响了掏蛇仔的判断力,以至于,他根本没有察觉到脚步声中,多了一人。

  残忍的笑容,浮现在A的面庞上,他的双眸,在漆黑不见五指的防空洞中,宛如一条毒蛇般,不断射出阴狠嗜血的光芒。他紧紧尾随在掏蛇仔一党的屁股后面,对方停,他就停,对方走,他就走,宛如木偶。暗杀,靠的不是实力,是头脑。世间事,有利就有弊,掏蛇仔头上的矿工灯,虽然照亮了前方,但同时,也暴露了自己,给了潜伏在暗中的A机会。当然,现实不是电影,想要不知不觉的从背后捂住落单人的嘴巴,脖子一抹将人杀死,远没有看起来那么简单。事实上,这几乎是不太可能做到的,能尾随在别人屁股后面不被发现,已经是极高难度的技巧了。电影毕竟只是电影,现实世界哪里有传说中的格斗家。所以,A压根就没打算多此一举,弄巧成拙,浪费大好时机。他的计划非常简单,那就是没有计划,瞅准时机,趁对方人马尚未会合之前,猛然偷袭,乱枪把掏蛇仔一党从背后打死。至于对方有没有高手,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如果怕危险,不敢动手,那就不应该出来做杀手,安心在家种地才对。

  偷袭,是最可怕的一种战争方式,尤其是追击中,猎物忽然变成了猎人,而猎人却变为猎人的时候,那种吃惊慌乱的程度,饶是受过特种训练的兵团,也会阵脚大乱,更不要说一群亡命徒了。掏蛇仔一党人,压根做梦都没想到,他们追的人,竟然不知不觉、莫名其妙的悄悄跟在他们背后,像杀一群手无寸铁的老百姓一样扣动了扳机。这种杀人的方式,有些无耻,有些不太光彩。试想,拿着一堆枪械,从人背后开枪都打不死人,那叫什么杀手,那叫智障,只要是正常人,都可以把毫不知情的李小龙同志,从背后一枪崩了,轻松加愉快,完全没有任何悬念。当然,高手自有高手的存活方式。狡猾的掏蛇仔,夹杂在队伍中间,听到了枪声的他,反应极快,没有任何犹豫的第一时间狠狠抓住自己前方亡命徒的身体,然后猛然转身,看到了双手持枪,不断射击的A。兄弟,就是用来卖的,像这种突然遇上的危险状况,死秃驴不死贫道,别说掏蛇仔压根就没兄弟这个概念,就算有,大部分人也会选择用兄弟挡住枪子,给自己换取生命的筹码。时代不同了,兄弟吗,别太当真,老婆才是一辈子的事。老婆如手足,兄弟似衣服,衣服破,那就干脆卖掉,手足断,那不但卖不到钱,还要破财消灾,才能换新的手足。

  鲜血,静静流淌,防空洞内充斥着令人作呕的血腥味。掏蛇仔的眼睛,越发变得妖异,冷冷的松开了手。一具满是枪孔,鲜血直流的尸体从掏蛇仔手中缓缓滑落,他面无表情的盯着A,手中紧紧握着那把经过改装,故意削短的双筒猎枪,一言不发。时间,仿佛停止,掏蛇仔和A仿佛石化般互相盯着对方的眼睛,一动不动。他两人心里都清楚,对方是高手,自己只有一次开枪的机会,若一枪打不中对方,那自己就凶多吉少了。不过,掏蛇仔紧张确实紧张,但他还有一丝兴奋,真正的兴奋,他甚至伸出舌头,轻轻地舔了舔干枯的嘴唇。人生是无聊的,难得遇上什么兴奋地大事,能与高手过招,惧怕死亡是人之常情。不过,掏蛇仔不是普通人,他虽然还不想死,但却是不折不扣的亡命徒,一个厌世的亡命徒,遇到高手说不兴奋,那是不可能的。

  冷汗,缓缓的从掏蛇仔额角钻出,静静流淌,可掏蛇仔根本没注意到自己出冷汗了,就算知道了,他也不敢用手去擦。生死之战,任何微小的动作,都会导致难以想象的后果。A是真正的高手,从小玩枪长大的孤僻杀手,身经百战。而掏蛇仔兴奋归兴奋,但并不想死。或者说,就算要死,他也要拉上A垫背。因为若是他一人上路,让杀他的A活着,那他会觉得极其不舒服,即使到了地下,他也会爬上来的。生活,就是要开心的,没有开心,那就找到自己可以开心,可以活下去的理由。人生下来,不是为了受罪的,若是受罪,那就失去了活下去的意义,还不如死了好。

  不过,掏蛇仔高度紧张,A也好受不到哪里。他从没想过,小小的一批喽啰,竟然藏着这么多的高手,而且一个比一个难缠。他的实力高于对方是不假,可实力不代表一切,也不代表最终的结果。他能活到现在,杀死追杀他的敌人,靠的不是功夫,是头脑,若是时间拖久了,听到枪声的另外一队人,铁定会赶到。到时,他将只能面对面以硬碰硬的和对方来一场硬拼。这是他绝不想看到的。好虎架不住群狼,正面对敌,那一切策略计划,都将成为空谈。自古以少胜多的战役层出不穷,靠的不是战力强,是战略得当。因为正面对抗,靠的是绝对的实力,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任何计谋都会显得幼稚可笑,犹如当年的左倾错误理念,坚持和国军进行堡垒战,正面对抗,其结果有目共睹。A不是没把握把对方全部杀死,而是没把握能不受伤,若是另外一对人里也有高手,那么,即使他能将对方全部杀死,也必付出惨重的代价,陷入一段长时间的养伤当中。而杀掉这些小喽啰是解决不了恩怨的,这里是中国,敌人的地盘,对方大哥一天没死,追杀的人就会层出不穷。一批杀死了,下一批很快就会到了。在这种危险地状态下,身受重伤,无疑等于自寻死路。所以,他必须速战速决,杀死掏蛇仔,继续潜伏在暗中,伺机杀死最后一批敌人,然后另外选择一处隐秘的地方休养生息。

  许多事,人人都明白,可人生多风雨,不是想怎样就能怎样的。人在许多时候,根本没有选择。盲目进攻,风险太高,对方毕竟也是高手。不进攻,等其余人到了,那和自取灭亡没什么区别,进不进攻都是错。用枪的战斗,看似干净利落,高低立判。不像拳脚功夫那样你来我往,一时半会分不出胜负。可若是两位用枪的高手遇到一起,那精彩程度,不亚于一场亡命搏击。许多年前,某国的西部片,简单的手枪对抗,可是红遍了全世界。时间,一秒一秒的度过,A的瞳孔不断收缩。终于,他率先动手了。机会,是人创造的,没有机会,等不到机会,那就干脆创造一个机会出来。A的身体,猛然向后仰,直挺挺的倒下,在倒地的一霎那,手中紧握的枪支,狠狠扣动扳机,射向了同样全神贯注的掏蛇仔。可这样的射击方式,无论角度和准确度力,都极难保证,因为开枪讲究的是稳、准、快,靠腰肩的力量,手腕的力量,控制后座力,保证准确度。而人在身体失去平衡,向后仰的时候,枪的准确度是非常难掌控的,这种角度方式的射击,凭的全是枪感和手腕的力量,以及杀人的经验。枪的感觉,其实说白了就是天分,这种天分,不是靠长期训练就可具备的,每个人从一出生,即会在某一方面异于常人,只是大部分人穷其一生,都没有即机会去发挥自己的天分,能赚到钱养家糊口就不错了。枪法射击大赛分为许多种,许多固定靶射击冠军,若是进行枪王大赛,成绩可能真的会惨不忍睹。因为看过枪王的人都明白,枪王大赛,准只是参赛者的基本条件,更重要的是要快,极快,这就不单是靠训练了,更多的是靠天分,反应力、枪感、经验。

  咆哮的子弹,一连两颗,贴着A的鼻子擦肩而过,每一颗都好像要击中A,每一颗又都只差了那么一点。生死之战,赌的就是这一步之差。鲜血从体内的喷出的声音,在寂静的黑夜里格外动听,宛如世上最美丽的音乐。掏蛇仔的双眉之间,一股血泉正在狂涌。曾经,他以为自己是高手,真正的高手。而高手都是寂寞的,所以他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不把任何人当人。所以他敢用只有两发子弹,威力极大,同样,后座力也极大的改装双管猎枪。因为他相信,不管任何对手,不管动物或人,都逃不过他的致命一枪,两发子弹,已经太多了。可惜,强中还有强中手,一山还有一山高。他虽然抢夺了先机,接连开了两枪,却还是败了,败得好惨,他的两发子弹,甚至都没有伤到A的一根头发。可他并不服气,对手实在太狡猾,能考虑到用这种角度向他开枪。若是重来一次,他一定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就算无法战胜对方,他也有把握拉对手陪葬。可惜一切都只是可惜,永远只是一种假设,改变不了任何结果。成功的理由有千万种,可败就是败了,失败不需要任何理由、原因、借口,也没有人愿意关心倾听失败者得痛苦,由来只有赢家笑,有谁听到输者哭啊。杀了癞子三、掏蛇仔,那剩下的,就只有野熊了。熊,是动物界中非常强悍可怕的一种猛兽,正面对抗,老虎只能甘拜下风,狮子都要望风而逃,杀死癞子三和掏蛇仔容易,可想要杀掉野熊,不付出代价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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