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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男猪脚的初次邂逅1


  背景-------

  元安五年,由厉帝亲自挂帅,与月落一战又以失败而终。这已经是卫国在短短的三年内打的第二次败仗,而且这一次是大大的败仗。在多于敌国一倍兵马的前提下,卫国十万强兵只回来了数千人。战败的代价惨重,先祖创下的基业在这次战争中毁了大半,九万多的父母妻儿失去至亲,然而渡江的督造还在继续。民间一时流言四起,更有预言说在不久的将来,卫氏将王,顾姓子孙,当主天下。人们还将此变成歌谣在民间传唱。歌谣传到朝堂,传到厉帝耳中,又是一番血雨腥风。

  自此,卫国历史上长达十年的祸龙之乱,拉开序幕。

  头顶两丛绿大大说过,他要把《赝唐吟》这本书,写成一本悲剧。爱别离,怨长久,求不得,放不下-----总之就是三个字符“虐!!”,最好虐得读者肝肠寸断茶饭不思一蹶不振(这可能有点恶毒)。

  首先,最为本书最后大赢家的男猪脚顾骁,是个面瘫,是个将军。原本他也是个亲手足敬父母的三好学生,帮着父亲打天下,帮着兄长平朝堂,甚至还帮着弟弟搞姑娘,可以说是傻白甜中的最强王者,白莲花中的SSR,但就是这样一个人见人爱的好苗子,因为父亲的猜忌至亲的背叛,甚至连自己身边最亲近的朋友都因他相继离世,于是,他黑化了。

  黑化后的顾骁逼宫夺位,杀兄夺妻,将在他最困难的时候背叛他的妻子囚禁了起来。但即使这样,他在世人眼中还是个大好人。因为他结束了卫国灭亡后民间的灾苦,结束了长达十年的中原与外邦的战乱,将风雨飘摇中刚刚立起的楚国站稳了根基。在百姓眼里,这样一个将他们救于水深火热,令他们免于战苦的人,就是个好人。

  所谓高出不胜寒,位置坐到顾骁这个等级,亲人朋友杀的杀死的死散的散,他的身边几乎到了无人可嘘寒问暖的地步。但有一个人不一样。这个人从顾骁还是个名不见经传,不知天高地厚的世家公子哥的时候就陪在他身边,一直陪到最后。那就是他的至爱,前朝郡主,本书最大的女性赢家------卫乔冉。

  但是……写的明明是小白莲一路披荆斩棘最后走上人生巅峰的爽文,明明是冷面将军与前朝郡主的虐恋情深,怎么最后……竟然变成了一篇基佬文?!

  男主和男二搞上了?!!

  男二还是个外邦的大boss?

  标题党闪现:究竟是狗子变了心,还是红杏出了墙?震惊!某朝廷知名公务员竟抛妻弃子移情别恋,对象竟然是……

  男猪脚爱上了男二,女猪脚成了意外。最后女主卫乔冉为国而死,剩男主男二相爱相杀。

  而最为关键的是……作者弃坑了!

  “妮玛沙比作者沙比文!白费老子那么多金币!”孟什一口气没提上来,一头栽倒在电脑桌前,卒。

  “滋啦滋啦”的电流声音流过,一曲令人亲切无比的新闻联播广播音乐同时还伴随着与王宁老师毛毛样的广播腔蹦到了孟什的脑子里:“尊敬的客户您好,恭喜您启动系统‘赝唐吟1.0’,我是您的系统大美,很高兴为您服务。”

  紧接着,页面出现了数个小界面,各界面都标着人物像和人物简介。划过一系列选择后,页面最终选定,页面上的画像是一个只有十几岁的小姑娘,模样还没长开,还算清秀。

  孟什:“……”

  大美:“客户代号:002

  角色选定:孟君拾。

  角色身份:作天作地女二。

  客户任务:修补《赝唐吟》。

  具体任务:根据系统提示,填补此书漏洞,重新梳理书中情节,砍掉注水情节,增加情感缺失,配角立体化,掰直男主角,获实质性重生,喜迎大结局……欧耶!”

  系统你最后的那个“欧耶”是认真的吗?

  孟什用颤抖的右手,以一种恰到好处的力道贴上了自己的右脸颊……痛的!

  一声悠长的“滴滴”声从大脑中扩散开来,大美:“一次警告。作为本书至关重要的填土机,请您不要做出过激举动。刚才系统陈述都为事实,请您保持清醒。”

  孟什:“.…..”挖土机听过,填土机是个什么鬼?孟什深呼吸捋了捋自己已经糊成一团的思绪,问:“一次警告?还有二次警告三次警告?”

  大美:“是的。Ooc功能暂时冻结,在此期间客户如果有ooc行为系统将给予一次警告,超过警告三次,系统将会做出一定处罚。具体处罚视情况而定。”

  所以刚才她……行为很过激吗?

  孟什不禁有些头痛。为什么?因为孟君拾这个人。

  系统判断得很准确,孟君拾此人,就是天上地下宇宙无敌大作逼,没错了。作为原著里第一个嫁给男猪脚的人,她不仅没有将近水楼台先得月这样的机会把握好,反而把“距离产生美”这一经典名言实行的很透彻。

  首先,在顾骁对孟君拾还是有好感的时候,她一面履行着对顾家的婚约,一面还想方设法地要跟自己的小情郎私奔。其次,嫁给顾骁后,她虽然已经死心,但顾骁的宽让并没有让她安单片刻,作天作地。然后,孟君拾终于发现自己喜欢上顾骁了,但已经晚了,他已经有了至爱(没错,必须是女猪脚!)。她不甘心,一直从中作梗离间顾卫二人。最后,在顾骁众叛亲离最困难的时刻,孟君拾不仅没有对他产生任何帮助,还听信谗言捅了他一刀。

  试问,这样的作精,她不入冷宫,谁入冷宫?她不抑郁而终,谁抑郁而终?

  没错!!!读者抑郁而终!!!!!

  孟什无话可说,紧接着大闹开始混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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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国的元安十三年,依旧是一个风雨飘摇的一年。准确来说,自从厉帝继位后的第三年起,卫国就已经陷入动荡不安之中。厉帝令臣子大肆搜集美女进宫,建造华美的宫殿,为南下游历建造豪华的游船和一条自北直通南边的渡江。这一中动荡由内而外,如愈发严重的浓疮般植在这一片国土之上,一面剥削着卫国百姓的血肉来壮大自己,一面又频频向外邦挑起战端变相地“壮大”他国。就在这样的时候,孟什来了。

  孟什穿书来到卫国,睁开眼第一眼看到的,竟然是一个女鬼。

  水坑里的女鬼衣衫褴褛,衣服一块黑一块黄一块黑一块灰,要认出原来的颜色有点困难。披头散发,脸又瘦又黄一脸丧气,挺吓人的。女鬼双手放在一根绳子上,下巴使劲往上抬了抬,疑似要上吊。

  后来孟什发现,水坑里映照出来的这女鬼不是别人,是她自己。但不知怎么的,她自己的手就是不受控制地去够那根上吊绳,等她反应过来时,脚尖已经蹬开木头桩子了。

  孟什:“……”  

  踏马的她刚重生就要失手把自己给吊死?

  一股要命的窒息感涌了上来,直抓脑门,连带着血液也往上冲。双腿试着一蹬,这种窒息的感觉就愈发加重,她感觉自己快要挂了。

  眼前越来越黑越来越胡,就在孟什觉得自己即将去世的时候,绳子忽然断了。她应着地球的重力,如愿地拥抱了大地。她掉的很是地方,刚好是个水坑,溅了自己一身的泥水。

  一把锃光瓦亮的小短刀插入了她刚才上吊的树干上。

  孟什摸了把脸,抬头去找救了自己小命的恩人。结果人还没看清,就看到一把透着寒光的弯刀就横在了她面前,同时一道粗狂的声音在她头顶响起:“他妈的死丫头,你以为上吊就完了?敢骗老子!”

  “……”孟什,不,应该是孟君拾脖子一动不敢动生怕一个不小心自己就要血洗刀刃,只敢眼睛往上瞄,看见了她面前站着两个糙汉,拿刀挟着他的是一个络腮胡,另一个则又高又瘦。这俩人穿的皆是粗布短衣,手持弯刀,一副土匪的模样。

  孟君拾仔细回忆了一下,终于想起来,现在的这个桥段,就是原装货跟兄长吵架作死离家出走不慎遇土匪然后赌气让土匪给兄长威胁信的这一段啊。至于为什么会自杀?还不是自己作的。因为过了两天土匪还没见到有人来救她,扬言要卖了她。原装货又气又怒又伤心,以为兄长不要他了,心一狠,想办法逃了出来,打算在一棵树上结束自己的生命让兄长悔恨一生。

  而这个兄长,就是孟憬新。他们兄妹俩从小父母双亡,被舅父贾士清收养。而且,孟憬新没来救不是没有原因。孟君拾离家出走之后,他大病一场,压根就不知道威胁信的事情。等知道的时候,也是两天后的事情了。也是在这个时候,顾骁一家刚刚随他们的父亲从江南云州到邺城任职,恰好赶上了孟君拾离家出走被绑架的事情。顾骁自请帮助他的至交好友孟憬新寻找妹妹。

  回忆到此,她不仅长叹了一口气:天可怜见,一睁眼就上吊,一下地就遇土匪。她的运气是怕不是被狗吃了。

  瘦高个说:“要不我们先把她押回去,再等等?”

  络腮胡说:“还等个屁啊!这他娘的都两天了,是个人爬都该爬过来了。这丫头肯定是她哥不要的。还不如把她卖给花婆娘,还能卖两个钱花!”

  孟君拾一听到什么花婆娘就猜八成是个做姑娘生意的掮客,心道不好。这个地方荒郊艳玲,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的。她看向那俩人身后,忽然眼前一亮,高声喊道:“哥哥,快救我!”

  两人果然往后看去,孟君拾趁着这个,一手抓起一块石头朝着络腮胡的肚子砸去,另一只手则抓起一把泥尘就往后跑。

  那俩人反应过来立刻持刀追赶,络腮胡被砸得不清,一边捂痛还一边破口大骂:“我艹你大爷的!别给老子抓到,抓到了老子弄不死你!”

  孟君拾边跑边呼救,没跑几步便感觉双腿发软,眼前发黑,越跑越没力气,又跑了没几步竟然脚下一软,摔倒在地。

  两个劫匪很快便追到她的跟前,她将手里抓起的泥尘往前一挥又开始爬起来要逃命,又是没逃几步“啪叽”一声倒地上了。

  孟君拾:“……”

  真是恨得要呼天抢地了,这具原装货的身体到底几天没吃饭了?!

  瘦高个一边揉着眼睛一边说:“这丫头机灵得很,我眼睛都快瞎了!”

  络腮胡一把抓起孟君拾的后领,冰凉地刀面拍在她的脸上,语气恶狠地说道:“跑!接着跑啊!老子的肚子都快被你砸烂了!”

  话毕,他又一把将孟君拾扔在地上,上来就要扯她那件脆弱的外衣。瘦高个说道:“你要是把她的身子给破了,可就卖不了几个钱了!”

  孟君拾的手抓起路边的小石头还要往络腮胡头上招呼,却被他死死按住,只听得络腮胡说:“敢跟老子耍花招,看老子不弄得你死去活来的!”

  “放开我!”孟君拾意思意思地挣扎了几下。倒不是说她不急,毕竟这么一个浑身异味面容抱歉的糙形大汉压在自己身上,任谁都会心理阴影巨大。

  但是!这是《赝唐吟》啊!她是女二,还没遇到男猪脚怎么会这么快就清白不保?

  “哎呦!”

  果不其然,络腮胡连她的衣服都没扯开,就听得瘦高个一声痛呼,就见他的腿上已经被射了一支箭羽。他还没反应过来,手臂上就插上了一支箭。

  孟君拾知道是救命恩人来了,一溜烟从地上爬起来往两个劫匪身后跑。没跑几步,她便看到不远处有一人骑马而来。

  马上坐的是一个瘦高的少年,年龄不会超过十六岁,穿着一身卫国最普通的粗布便装,发髻半束,也许因为一路快马绝尘他的发髻有些许松垮凌乱。马蹄扬起尘土,最终站定。少年持弓自马上下来。

  孟君拾一边打量着这少年一边在暗自琢磨:男猪脚?

  那少年被孟君拾赤果果的目光盯得有些不大自然,自己上下打量了一番,发现并无不妥之处,开口问道:“姑娘,你没事吧?”

  孟君拾摇了摇头:“无事无事!还好你赶得及时!多亏了恩人就我于水深火热!恩人你的箭法实在是太准了太好了!说恩人的箭法是百步穿杨也不为过呀哈哈哈。”

  少年:“……过奖,过奖。”少年应该从来没见过这么夸人的,被夸的颇有些不好意思,挠了挠头,然后又想起什么似的,问:“姑娘,我来此寻人,不知一十三岁左右的丫头,齐刘海,黄衣服,大概这么高。”

  孟君拾努力压制了一下极力想要上扬的嘴角,心想:八九不离十了。她说:“你找她作什么呀?我在这里可从来没有见过别的姑娘。”

  少年说:“是我家少爷要找,她应该是跟你一样被绑到这里来的。”

  孟君拾问:“你家少爷?”

  那少年正要回答,忽然脸色一变,一把将孟君拾推开,拿弓挥开飞过来的一把弯刀,旋即,一声巨响,一缕白光升上天空。

  竟是那中箭的两名土匪放出了信号弹!

  少年暗道糟糕,他单枪匹马,如果等下真有人赶来援助这两个人,他可不能保证带着一个丫头再安然无恙地逃出去了。“无勇匪类!安敢嚣张!”

  世道混乱,连皇城脚下野山里的土匪都这么肆无忌惮!

  络腮胡说:“你就算是现在逃也是没用的!这山上都是我大哥的人,等他来了,定要教你,还有那个臭丫头!碎尸万段!”

  瘦高个:“碎尸万段!”

  少年一听,乐了,真是应了那句话: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他扬声说道:“那你可知我家少爷是谁吗?如果他来了,他一只手就能把你的狗头给拧下来,就是你大哥来了也得跪着给我家少爷舔鞋。”

  那瘦高个拔掉了腿上的箭身,喊道:“无知小儿大放厥词!我劝你们两个乖乖束手就擒!如果反抗,就把你们送去见阎王!”

  络腮胡说:“没错,见阎王!”

  “怎么样,你们现在知道……哎呦!谁偷袭我!”瘦高个忽然呼痛跪倒在地。

  方才只听得一声箭羽划破空气的声音,转瞬之间,那土匪的另一只腿上,又多了一支箭。那箭射的位置,与之前那少年所射一般无二,刚好对称。

  络腮胡看着同伴跪倒在地,却连谁射的都不知道,大喊:“哪个孙子偷袭我们!有本事出来!”

  也就是他刚喊完话的时候,孟君拾的身后,响起了一阵马蹄声。她转身望去,就见冬日枯枝落叶的灰尘飞扬之中,一身着白缎身披玄色大氅的人,扬着马鞭骑马朝她奔来。那马上的人离她尚远,面貌还很模糊,但她却好像看到了那人的眼睛。唯有那双眼睛,熠熠生辉。

  站在她身边的少年带着洪亮雀跃地声音,朝前一指:“看,我家少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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